关于中国(济南)城市市政建设博览会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城建处[2005]25号 各市建委(建设局)城建科(处): 按照省建设厅《关于召开中国(济南)城市市政建设博览会的通知》(鲁建城函[2005]25号)的要求,为做好市博会有关配套会议、成就展等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: 一、准备山东省城市市政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经验交流会发言材料。请各市建委(建设局)围绕当地城建项目管理体制,包括项目计划编制、建设和管理运作程序、资金拨付办法等方面准备10—15分钟的交流材料,并印刷100份带至会上。 二、报送2006年本市城建项目计划(初步),其中的重点项目将作为会议信息在大会发布。计划请于10月31日前传真或电邮至省建设厅城建处。 三、准备市政建设成就展的讲解工作。11月9日上午博览会开幕式结束以后,请各市建委(建设局)分管主任(局长)及时到本城市展板前,向参观展览的领导讲解本城市市政建设成就展的有关内容。 四、这次活动的参会人员,包括各市(县、区)建设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、城建科(处)长,还有所有市政工程施工企业、设计单位、市政设施养管单位的负责同志,人员较多。为做好会议接待工作,请各市建委城建科(处)协助做好本地区参会人员报名的汇总、整理工作,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请于10月31日前报省建设厅城建处。 五、关于成就展参展费用。济南、青岛市建委缴纳2万元,其他城市建委(建设局)缴纳1万元,主要用于成就展展板制作的工本费和展览表彰等费用支出。请各城市请于10月30日前将款项汇到以下账户: 帐户名称:山东新丞华展览有限公司 帐号:7310 0380 0002 622 开户行:济南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地址:济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大学科技园北区G座 省建设厅城建处联系人:麻鹏飞、王冠 联系电话:0531—87080820、87926542(传真) 电子邮件:sdcj87080820@126.com
二○○五年十月二十五日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