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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时间:2006-6-10 8:27:17 收藏:添加到收藏夹 好友:发送给好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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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知识产权意识的增强,展览会期间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不仅受到海外企业、也日益受到国内企业的关注。因此可以说,会展行业已经成为展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窗口。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之后,知识产权问题逐渐提上日程。作为一个企业展示、营销平台,同时也是 一个侵权事件的高发地。为了保障会展业的健康发展,去年年底在广州举行的第二届中国会展经济国际合作论坛上,中国贸促会与国际展览管理协会(IAEM)联合发表了《中美会展业保护知识产权的共同声明》,宣布将支持对参展商参展期间知识产权的合理保护。此后不久,国务院办公厅也在今年4月底印发了《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(2006l2007年)》。由此可见推进知识产权不仅是展览业的共识,也是塑造良好的贸易环境的一个有利保障。
对于知识产权保护,有关专家认为,企业应学会善于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自己,另外更不要知法犯法。而对于年初发布的《办法》,虽然对展会期间专利保护、投诉处理等方面做出了指导性的意见,但最关键的还是要依靠企业的自律。企业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,而不是等侵权事件发生了再予以补救。事实上也正是如此,等侵权事件发生之后,再处理并非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。展会只有几天的时间,发生知识产权纠纷,很难在展会期间立刻完全处理。因为等我们发现了侵权企业,申报上去,再审核,展会就差不多结束了。这也是很多参展企业的无奈。
据了解,虽然很多展会都加大了管理监督的力度,但多头管理的问题同样是处理知识产权纠纷的一个难题。例如文博会,成员单位就有文博会组委会办公室、市公安局、市工商局、市知识产权(版权)局、深圳海关、市技术监督局、市城管局等。这些单位在展会纠纷期间都会出现,但它们的职能如何划分,如何协调,也是展会的主办方应该考虑的问题。专家还表示,要在短期内对参展项目的知识产权情况进行审查,工作量非常大。所以这些行政部门该如何分工,需要提前协调好。另外,按照国际惯例,侵权事件并非由展会的组织者去解决,而是由法庭和律师来处理。但我国的会展业有其特殊性,所以多个行政部门如何及时、公平、有效率地解决侵权事件,这也是值得执法者深思的。(王晶)
延伸阅读:
5月29日,蓝天会展行动――2006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年度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。蓝天会展行动以宣传保护商标权、著作权、专利权为重点,以国际影响较大的展会为重点对象,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映强烈的案件为突破口,通过宣传、培训、交流、督察、通报等活动,全面提升我国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。 新华社记者 陈树根 摄
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(记者程云杰)商务部副部长高虎诚29日在京宣布,中国政府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“蓝天会展行动”,对于会展期间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给予严厉打击。
随着会展行业的快速发展,中国绝大多数商品的交易都是通过在展览会上看样、订货进行的。然而,由于会展行业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,经常会有部分企业浑水摸鱼携带知识产权侵权产品参展,知识产权纠纷和诉讼案件时有发生,“展览会”在中国已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“集中表现”的场所。 详细阅读:会展业成为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焦点
商务部等6机构联合开展保护会展知识产权行动
新华网北京5月29日电(记者常志鹏)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、工商总局、版权局、知识产权局、贸促会29日宣布,将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“蓝天会展行动”。
这次行动是为落实3月1日实施的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》,增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,有效遏制展会期间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发起的。
“蓝天会展行动”以宣传保护商标权、著作权、专利权为重点,以国际影响较大的展会为重点对象,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的案件为突破口,通过宣传、培训、交流、督察、通报等活动,全面提升我国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。
据介绍,展会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领域。当前国内一些大型展会上,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纠纷与投诉不断出现,这不仅损害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形象,破坏了展览会的正常交易秩序,也影响了展览业的健康发展。 延伸阅读:
胡锦涛强调加强知识产权制度建设
新华网北京5月27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6日下午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,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。他强调,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,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、管理、保护、运用能力,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、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,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、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的迫切需要,是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、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,也是扩大对外开放、实现互利共赢的迫切需要。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增强国家经济科技实力和国际竞争力、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,为我国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。 详细阅读
商务部:四大问题困扰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
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为第99届广交会撰文指出,近年来,我国会展业发展迅速,但展会上的知识产权保护仍存在四大问题,展览会上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有发生。 详细阅读
背景资料
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发布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》
为规范会展业秩序,商务部、工商总局、国家版权局、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》,《办法》将于2006年3月1日起实施。 记者12日从商务部获悉,依据该《办法》,展会主办方在招商招展时,应加强对参展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对参展项目(包括展品、展板及相关宣传资料等)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查。展会时间在三天以上(含三天),展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,展会主办方应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机构。详细阅读
·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共同声明
·中国会展行业保护知识产权联合行动宣言
·931家中国会展从业者签署联合宣言保护知识产权
保护知识产权:重点及主要措施
根据国务院办 公厅今年3月27日印发的《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(2006—2007年)》,今明两年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重点及主要措施是……详细阅读
·2006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|说明|纲要
各方反应:
5月18日开幕的中国(深圳)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(简称“文博会”),和8月将开幕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(简称“高交会”),主办方都不约而同地把“知识产权保护”放在了重要地位。这两个引人关注的展会,分别采取了不同的举措来保护展览中的产品、项目及专利技术。
此前,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会刚刚于4月23日在北京落下帷幕。自今年3月1日,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实施以来,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正逐渐深入到各大展会。 详细阅读:知识产权渐成主题 各大展会严阵对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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